律師,對方不付子女扶養費,怎麼辦呢?
Y小姐和前夫離婚後,約定兩名未成年子女由Y小姐照顧,然而Y小姐屢次傳Line給對方,請對方給付小孩的生活費、學費,前夫都置之不理...
Y小姐和前夫離婚後,約定兩名未成年子女由Y小姐照顧,然而Y小姐屢次傳Line給對方,請對方給付小孩的生活費、學費,前夫都置之不理...
我是小孩的主要照顧者,離婚了還能跟前夫/前妻要小孩扶養費嗎?
可以的。
◆民法第1116之2條
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,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。
過去和未來的扶養費都可以主張嗎?
可以的。案件分享
Y小姐委託陳律師向前夫提起了訴訟,要求對方給付包括「過去積欠的」和「未來應付的」扶養費用。經過來回的協商後,成功取得調解筆錄。
此後前夫需要按月給付扶養費,如果有遲誤的狀況,後面一年份的扶養費會一次到期,這樣如果未來需要強制執行,也會比較有執行實益。
此外,陳律師也特別要求對方當庭清償過去積欠的費用和部分未來的費用,因此Y小姐當庭就拿到六位數的現金,解決Y小姐和孩子們的燃眉之急。
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,陳律師想提醒你的事
- 起訴的時候要注意管轄法院(子女住居所)
- 可以要求「過去積欠的」和「未來應付的」
- 「過去積欠的」如果沒有約定按月給付,時效是15年
- 金額可以先參考「各縣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」或「各縣市生活最低標準」,再衡量雙方收入狀況決定比例
- 在法院成立調解的優勢:若對方沒有按期履行,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對方財產,不用再經過訴訟程序